2021广东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第一批招聘138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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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第一批招聘138人公告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9月1日上午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上午9时至9月3日下午5时止,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6、非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计入笔试开考比例;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硕士”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需参加笔试。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医师及以上”或不限职称要求的,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非基层卫生系列)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计入笔试开考比例;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或“中级”的,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非基层卫生系列)者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7、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名单分别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和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人选为:

(1)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2)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出现进入资格复查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查。

3、资格复审要求: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查人员。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面谈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7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

4、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5、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高低区分先后;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专业能力测试,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二)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

应聘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 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其他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届生应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对于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若报名者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书,可以报名参加招聘,但需通过2021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20-38076501。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 020-38076452、020-87302871。

点击下载>>>

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原标题: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741763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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