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福建泉州市事业单位联考招聘公告(编内1023人含医疗)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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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福建泉州市事业单位联考招聘公告(编内1023人含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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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考人数 1023
2 报名时间 8月9日-8月15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今年国家、省、市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泉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包括市直事业单位以及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的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1023名(包括委托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试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36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说明要求执行。说明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

2.2021届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2021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

3.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的书面结论。

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4.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或曾被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但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辞职的人员,若应聘市直公立医院,只能报考市光前医院、市第三医院。

5.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是用于专门招聘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和2021年8月31日前合同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及从泉州市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是由泉州市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且退役。服役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毕业)。具体招聘对象详见岗位信息表。不属上述对象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或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而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6.招考岗位中注明“2021届毕业生”的,是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同期高校毕业生(含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即:服务期满时间在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可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

其中:离校未就业的2019年、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2021届毕业生”岗位,需在资格复核时提交《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1)

7.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8.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考试。

9.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泉州人事考试网,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10.以下四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户籍条件要求:(1)2021年8月4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的报考人员;(2)福建省内高校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福建省生源;(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的报考人员;(4)2021年8月4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证》,且居住证居住地住址在福建省内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户籍要求为“泉州”、“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11.限定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预备党员也可报考。

12.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21年8月9日8:00至8月15日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 ,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报名系统将于8月15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21年8月9日至8月16日)。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21年9月1日开始)。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填报《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方可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笔试前14天登陆“闽政通APP”通过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泉州人事考试网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一)笔试

参加统一笔试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1.笔试科目。各招聘岗位笔试均只考一个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各岗位的笔试科目在报名系统和《岗位信息表》的“笔试科目”栏中均有标注。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4:30考《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根据报考岗位分设在泉州市区及有关县(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存在《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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