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西吕梁市直事业单位招206人公告(医疗13人)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1)吕梁市直机关幼儿园专技岗位1、2、3、4、5、6、7、8和吕梁市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1、2、3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2)其余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只进行面试环节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2.进行笔试和面试环节的岗位。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涉及教师的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在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综合成绩分别顺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4.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空缺岗位调剂补充。上述程序结束后,空缺的岗位调剂补充,在报考年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招聘条件相同且笔试及面试考试内容相同的岗位中,按照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到低分的顺序将未被聘用考生排序(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体检对象确定方式),集中依次公开选择空缺岗位,等额补充调剂一次。补充调剂完成后,其余环节参照上述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执行。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任何原因再次形成的空缺,不再实行递补。
(七)咨询、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各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各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吕梁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电话开通时间: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待遇及管理
1.对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按《吕梁市引进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政策。具体为: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双”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双”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引进吕梁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及其他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三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年发放1.5万元住房补贴。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聘用人员三年内个人不得离职,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如个人违约,应予以解聘,并返还本人已领取政府给予的各类人才补贴补助。
八、其他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吕梁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考生报名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考试或各环节日期后截取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3.考生在考前1小时在考点指定地点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供“健康码”、“行程卡”(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考生还需出示有效的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卡”无疑义,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各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吕梁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吕梁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吕梁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做好相关防护的要求》
4.《吕梁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
5.《吕梁市市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1年7月14日
原标题:吕梁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lrc.com.cn/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2366
(责任编辑:王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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