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安徽宣城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安徽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精神,按照安徽省和我市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宣城市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宣城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宣城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宣城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宣城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宣城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宣城市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宣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宣城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宣城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宣城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宣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宣城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宣城市教育体育局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宣城市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认定流程
(一)信息发布
6月29日开始,宣城教育体育局官网(http://edu.xuancheng.gov.cn/)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做好本地信息发布工作。
(二)网上申报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24日12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符合宣城市认定条件,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直接选择“宣城市教育体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符合宣城市认定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本人所在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
(三)体检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http://jszg.hfn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将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贴好照片(体检时照片处需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由宣城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承担,须在2020年8月3日前自行完成体检。体检表现场确认时提交。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以本人所在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公告为准。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服从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8月3日至8月5日(上午8:30至下午5:30),现场确认地点为宣城市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宣城市鳌峰中路43号)。根据安徽省和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员需持“安康码”绿码、佩戴口罩且人与人之间需相隔1米。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公告确定。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宣城市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驻宣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宣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宣城市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