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68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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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368人】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时间:结合体检考核情况另行确定。

八、相关政策

1.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2.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用人单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职业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5.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6.使用核定中小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7.中小学教师(D类)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由县(区)教育局商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确定。

九、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十、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778-2109325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778-2303185 

点击下载>>>

2020年河池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电子版.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doc

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填报单.docx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0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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