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前锋区人民医院紧急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非正式事业编制)公告【招3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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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前锋区人民医院紧急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非正式事业编制)公告【招30人】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经前锋区人民医院专家组合议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数。

3.体检具体事项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告。

七、考核、公示及聘用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文件精神,为尽快充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参加本次应聘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体检合格后,立即由医院安排到临床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考核及公示由考务办公室在疫情结束后,按人事部门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一)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并把考核对象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表现纳入考核的核心指标。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数。

(二)公示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数。

(三)聘用

1.经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医院人事部门组织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同签订后1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人事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

3.在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全过程接受区纪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监督指导,对违返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核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监督电话:区纪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组0826-2880041。

咨询电话:前锋区人民医院0826-2828333。

点击下载>>>

1.前锋区人民医院紧急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docx

2.前锋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x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2020年2月4日

原标题:关于紧急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非正式事业编制)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fqrmyy.com/page94?article_id=125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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