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乐陵市事业单位招聘(补充计划)医疗岗公告【招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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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乐陵市事业单位招聘(补充计划)医疗岗公告【招4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19年乐陵市事业单位(补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4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乐陵市生源、乐陵市户籍或在乐陵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1月4日为截至日期。

(八)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1月4日之前取得。户籍所在地限制为乐陵市范围内的,必须在2020年1月4日前落户。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亲属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1)本条所称亲属关系包括: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2)本条所称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①领导班子正职与副职;

②同一内设机构正职与副职;

③上级正职、副职与下级正职;

④单位无内设机构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⑤内设机构无下一级单位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www.sdllrc.cn(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月4日9:00—1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月4日11:00—1月8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乐陵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现行专业目录中已明确的其他专业不再作为近似专业予以认定。乐陵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月4日11:00—1月8日16:00

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月4日11:00—1月9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人员于2020年1月14日9:00—1月16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乐陵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0年1月4日—1月9日到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乐陵市振兴东路26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报考的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德州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德州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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