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153人公告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9广东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153人公告

\2019全国医疗卫生招聘考试备考指导  \医疗招聘考试备考咨询群:713449140
\全国医疗卫生招聘公告汇总(持续更新)  \医疗卫生招聘考试笔试辅导资料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96号)和《金平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的文件规定,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医学类及综合类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2019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本次拟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和综合类专业技术人员153名,其中:医学类135名:医师66名、护理人员61名、医技8名。综合类18名。详见《2019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类)(附件1)、《2019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卫生类)(附件2)。

(三)报考条件。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好;

4、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能适应岗位需要;

5、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违约人员;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金平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约定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本人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人事关系。

四、报考程序

(一)报考时间

2019年11月29日9︰00至12月3日16︰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岗位表(详见附件1),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职位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多选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名称及代码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要求,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定期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报考人员未确认前可更改报考职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已完成确认的于2019年12月8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2019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2)的对应职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具有国内(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工作经历期限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2016年11月29日至2019年11月2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国家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卫生技术岗位为通用卫生知识和素养、综合类岗位为综合知识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金平区政务网公布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考生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对象需笔试成绩合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定,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数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根据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数确定面试人数。

2.进入面试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审核,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续学历需提供确认书);

(3)应届毕业生持推荐表(含毕业成绩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或在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代管的人员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

(4)计划生育证明书;

(5)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需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2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合同书)。

 (6)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集中组织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20分钟。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组成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抽签决定人选)。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在金平政务网公布。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人员。

2.组织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金平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金平区政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领取入职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上述各类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区内事业单位招聘。

2.应届毕业的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取得执业资格(职称)时限的条款,未按该条款取得执业资格(职称)的,应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本次招考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4.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754-86738610(区卫健局办公室);0754-88329275(区人社局事管股)。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 《2019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类).xls

附件2. 《2019年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卫生类).xlsx

附件3. 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5日

原文标题:汕头市金平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admin.st.gov.cn/preview/viewManuscript_ViewManuscript.action?actionParam=64FD54338A5F0378E6AACB8B236F611E28FE2A9B23BBB2AB1FFD059881F8F5C068CF487952BE9E5673E388723244E89503A6C8138E68084694B36008672B6C8AA86F6B617C7D48273A9B01F2D1919B8AB057E8A28BFD6F222FA104B271479F6FD8085EA16CCA355AAB6B11F9B2267F60F6E88C9F40358583FF9E509DF87BBB31CC7F55A126F53B589FE6AEC12DA46445A0552987A9A1AA7CFFA36FBE7288D32D82C5C45EDB10E5D6DB7F165647F9C7A8&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扫码加入医疗备考咨询群】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