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18人)
(二)考核试讲及试工
1.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及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40分,试讲6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试工(含试工考核)。考生在所报考学院进行试工,试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试工属于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3.学术水平答辩及层次认定。学术水平答辩及层次认定环节主要考量引进人员的学术及科研能力,此项不进行评分,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层次认定的依据。
4.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总成绩=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70%+试工(含试工考核)×30%。
(三)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组织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复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四)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报考察部门审核。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五)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引才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按现专业技术职务聘用。
六、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邮政编码:830017)
(二)联系电话:
0991-2110072(任老师)
(三)电子邮箱:
xjmursc@163.com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110029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新疆医科大学
2025年6月18日
原标题:新疆医科大学2025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506/0cbb8e0faa7b47fd98ba69fef9052630.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