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塔城地区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8人)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
1.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招聘单位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单位党支部会研究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调查核实,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凡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薪酬待遇方面,招聘人员参照塔城地区中医医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八、报考咨询
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关于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请应聘人员与塔城地区中医医院联系。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或反映:
政策咨询电话:0901-6110389
附件2:2025年塔城地区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附件3:2025年塔城地区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塔城地区中医医院
2025年5月13日
原标题:塔城地区中医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rc365.com/recruitment/recruit/job/notice/detail/index/262fca48db6c6b21634273828b64975e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