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安徽毫州市利辛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人公告
六、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健委负责实施。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从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且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公共知识》成绩×0.3+《专业知识》成绩×0.7)×0.6+面试成绩×0.4。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和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知识》成绩、《公共知识》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县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须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利辛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0558—8832052(县卫健委)
考务咨询:0558—8812151、880313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8809913(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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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利辛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原标题:2023年利辛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xin.gov.cn/News/show/618365.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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