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安徽安庆市桐城市卫健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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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安徽安庆市桐城市卫健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内容:统一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六个模块的相关知识及其应用能力,分值为100分。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有效岗位计划数,在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0.6+面试成绩×0.4,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总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体检与心理测试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当天安排心理测试,考生应按时参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主要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聘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八)优先择岗

报考2023102、2023104、2023105、2023106岗位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每人限选一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选择,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选择。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对考察、体检及心理测试、择岗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等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五年。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此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查询、查阅。

本次引进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引进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56-6136602(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教育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

0556-6137445(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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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桐城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3年桐城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桐城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日

原标题:2023年桐城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tongcheng.gov.cn/public/2000002251/2022141761.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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