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苏南通市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及紧缺专业人才62人公告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和考试组成。
(一)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公告。请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予以关注,逾期未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
3.所需资料: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邮箱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2张,到指定地点参与现场资格复审。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审核,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5.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公示。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资格复审合格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⑴笔试方式和内容:研究生、副高职称岗位不需笔试,其余岗位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⑵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面试
⑴面试对象:报考研究生、副高职称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其它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⑵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弃考。
⑶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方法、公布方式
(1)报考研究生、副高职称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2)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公示。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备案
(一)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报考研究生、副高职称岗位的考生,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其他岗位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公示。体检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与备案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连续两年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否则不予聘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岗位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已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4.在《聘用通知》规定的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未按时办结聘用手续: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2)2023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资格材料。
(3)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2个月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送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备案。如递补,按总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具体情形如下:
(一)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二)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8861076(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监组)。
八、本《公告》由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1812820(海安市卫健委人事科)。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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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及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
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及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
原标题:海安市部分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及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an.gov.cn/hasrsj/gggs/content/f27a8a98-43e6-4f67-ab7f-6fa73e1c995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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