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兴化市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解读
1.申请教师资格证书,何时何地报名?
答: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上半年4月4日至18日,下半年9月18日至9月30日。遇节假日顺延(以中国教师资格网公告为准),请申请人在认定机构指定的报名期内每天的7:00至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
申报人员凭网络报名号,到指定地点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为4月24日—26日,下半年为10月10日—11日。现场确认地点:兴化市青少年宫(海池路3号,人民体育场东南角)。
2.申请人网上报名,有哪些流程?
答:申请人网上报名的流程是: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凭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效成绩申请认定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请协议。
(2)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其他申请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
(3)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5)提交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找回邮箱等信息。随即登录个人申请页面,获取报名号并查看注册信息是否显示正常。
(6)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7)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请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注意: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应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8)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在“教师资格”专题页面“资料下载”栏目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片粘贴页等。
3.现场确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自动生成,一式二份,正反打印)。
2.小二寸照片2张,分别贴在相片粘贴页和体检表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3MM(宽)×48MM(高)。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另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当地申请的需另提供人事关系证明材料(聘用合同和社明)。户籍和人事关系在同一地的只提供其中一种。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注意: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凭中等幼儿师范或中等师范学历认定的非应届毕业师范生,须提供经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可从当地教育局招办或原复印),幼师或中师毕业的非师范生另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复或招办下达的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认定机构可根据情况,要求其他人员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需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若不能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异,申请人须提前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可。
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时,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注意:请根据申请时的身份提交相应材料。其中,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其中有无犯罪记录情况也可由公安部门填写。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全日制“专转本”学生)应由就读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意见。证明时应写明有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6.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原件)。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4.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暂无学历证书,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答: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5.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与其学历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时,可免试教师资格考试,也不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原标题:2018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解读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