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泗洪县关于实施<宿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暨明确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及标准(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代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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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泗洪县关于实施<宿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暨明确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及标准(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代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经研究,决定举行《泗洪县关于实施<宿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暨明确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及标准(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就遴选听证代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

(一)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3名,其中:消费者4名(居民消费者2名,单位消费者2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各1名;县有关部门参加人4名;泗洪县自来水供应企业代表2名;法律界人士1名。

(二)旁听人员。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席5个。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旁听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县城管局。

(三)新闻媒体。名额不限。

二、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当报名人数超过4人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当报名人数不足4人时,委托县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政府部门、县自来水供应企业和法律界人士等参加人由县城管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二)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三)新闻媒体报名参加。

三、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3.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三)新闻媒体以单位名义报名,代表本单位出席听证会的记者,持新闻记者证出席。

四、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消费者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具体可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一)2026年8月13日至8月20日18:00前(周六、周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泗洪县城管局院内执法大队202室报名。

接待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报名地址:泗洪县青阳街道体育南路34号。

(二)2026年8月13日至8月20日18:00前(以泗洪县城管局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报送填写好的报名表,并附本人身份证扫描件1份(请确保附件信息清晰可辨)。

报名邮箱:shxzfdd@163.com

联系电话:17805239303

附件1:泗洪县关于实施《宿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暨明确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及标准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

附件2:泗洪县关于实施《宿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暨明确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及标准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附件3:泗洪县关于实施《宿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暨明确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及标准听证会新闻媒体报名表


泗洪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8月12日

原标题:关于遴选《泗洪县关于实施<宿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暨明确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及标准(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代表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ihong.gov.cn/sihong/tzgg/202608/916b9ce437f2474abc1e63a9e5eb6486.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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