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山东滨州市滨城区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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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山东滨州市滨城区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滨州市滨城区2026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8:00—7月1日17:00。

2.受理范围:符合认定条件的 2026 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未参与本年度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3.申报网址及要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报名,生成报名号,即视为网上报名完成(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特别提醒:(1)“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2)报名时,学历务必进行核验,若因学历核验不通过,影响教师资格认定及后续教师入职注册,由此产生的全部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滨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滨城区、高新区、开发区户籍;

2.持有滨城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滨城区(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认定所需学历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滨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双证关联”证明(双证关联是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居住证),可选择便利地点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与居住地可不一致。

不能提供有效期内“双证关联”证明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段、学科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申请人需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以及依法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八)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机构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认定机构(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认定由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滨城区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认定公告发布网址如下:

点击查看详情

五、认定流程

(一)体格检查(2026年6月23日至7月3日上午8:30-11:00)

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自行打印《山东省教师资格体检表》,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体检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教师资格体检表》(附件1,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详见附件2),节假日(含周日)不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安排以医院现场解释为准。本次体检结果仅适用于本批次教师资格认定。

(二)网上提交材料(2026年7月1日09:00至7月10日17:00)

滨城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实行线上认定,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同时按照认定机构公告的提交材料时间,网上提交申请材料。提交途径为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的补充材料功能模块上传网办需要的各认定材料。

滨城区的本次认定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全程无需申请人前往线下现场办理,且不得通过第三方 APP 上传认定材料,请务必注意各流程时间节点,申请人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申报流程,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不再受理申请。

报名时,全程网办操作要求,上传标注 “(必传)” 的材料,并随时留意报名信息栏目 “留言” 板块,及时修改或补充材料,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导致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提交的材料包括:

(1)身份信息材料: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拍照上传本人户口本(包括户口簿首页(显示户别、户主姓名、户号、住址信息页)、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拍照上传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拍照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驻滨部队现役军人、武警申请认定的,拍照上传军人证、警官证等证件。

(2)学历信息材料: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校验不通过的,拍照上传以下材料: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其他学历拍照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校验通过的,不需要上传此项材料。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校验不通过的,拍照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校验通过的,不需要上传此项材料。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未在本公告规定体检时间内体检的,拍照上传《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本公告规定体检时间内体检的,不需要上传此项材料。

(5)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拍照上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资格审查(2026年7月1日09:00至7月10日17:00)

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相关要求,认定机构要开展教师资格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行政处罚等核查工作。

(四)审查认定和领取证书(2026年7月13日至7月31日)

各认定机构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证书将于7月27日前通过快递配送(请申请人将证书的收件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填写清楚)。

配送材料包含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 1 份;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提交至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归入人事档案。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认定时间。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未通过在线验证的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并手写签名(签写完成应检查签名,确保清晰可识别),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教师资格证书制证所用照片由我局统一免费印制,无需申请人提供。申请人网报时按要求上传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同一个自然年度内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若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本年度内只可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申请人已完成认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申请撤回认定申请、撤销认定结果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点击查看>>>

1:山东省教师资格体检表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通知

3: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滨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6月17日

原标题:滨州市滨城区2026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incheng.gov.cn/art/2026/6/17/art_117993_10367294.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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