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教育局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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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教育局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6年上半年武夷山市教育局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福建省武夷山市公民,或持有武夷山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武夷山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

(三)在武夷山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南平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武夷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同时还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基本素质和技能。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时间

武夷山市2026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8:00—6月22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武夷山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应选择“武夷山市教育局”。

(二)武夷学院对202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6月23日—6月26日。武夷学院现场确认地址(以学院通知为准)电话0599—5136768。学院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按要求汇总报送武夷山市教育局复核,复核时间:6月29日—6月30日。

(三)武夷山市教育局(地址:武夷山市新丰街道百花路31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对其申报人员材料现场确认时间:7月1日—7月14日(上午8:00-12:00,15:00-17:30,不含周六、周日)。

四、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体格检查→现场确认→审核认定。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5月25日8:00—6月22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选择申请资格种类(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学科,认定省份选择“福建省”,认定机构选择“武夷山市教育局”。武夷学院2026年应届毕业生确认点选择“武夷学院”,也可根据个人情况回户籍所在地认定。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如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合格证明上所示一致,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3)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体格检查。

参加2026年上半年武夷山市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18〕20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正处于孕期的申请人员,因部分项目不宜进行,建议待分娩后再申请认定。

(1)体检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6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时段(避免扎堆,建议早检)。

(2)体检医院:武夷山市市立医院体检中心(武夷大道18号)

(3)携带材料:申请人自行打印体检表(附件1,第3页由个人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照片)并携带身份证。

(4)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大量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憋尿;

2.女性体检如无法避开经期者,请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经期”;

3.着装以宽松轻便为宜,勿戴项链,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尤其是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物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文胸,须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4.有重大疾病病史者,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视力不能达到4.9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申请人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检项目的,不能参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

5.申请人在体检时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提出复查要求的,须经原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同意,可予以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查后的结论为准。

6.医院认为对个别有必要增加体检项目的,可要求对申请人做进一步检查,以完善体检结论。

7.如发现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及时补查。

8.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9.体检报告由申请人自行到医院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三)现场确认

(1)申请人网上申报后,须于7月1日至7月14日(上午8:00-12:00,15:00-17:30,不含周六、周日,逾期不予办理)持要求的相关申报材料到武夷山市新丰街道百花路31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综合受理窗口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和鉴定材料)退还申请人。

(2)因本次认定人员较多,为避免扎堆办理,建议网上申报的申请人提前进行预约。为了方便申请人预约,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务必加入qq群“2026年武夷山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号码:1103045295),进入该群后按“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姓名”修改个人昵称,如初级中学张某某,并及时关注群通知。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按顺序备好):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应与网报上传的照片同一底版)。具体规格要求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能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中显示申请人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

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有效期内)。

3.户籍在武夷山市并以此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在武夷山市并以此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就读学校在武夷山市并以此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程序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可不提交该《个人承诺书》。港澳台居民应当现场提交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合格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也要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也要提交)。

7.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也要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8.《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原件(第3页由个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贴好照片),且要有经指定医疗机构主检医师签名的体检“合格”结论。

9.委托他人办理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师资格证认定委托书》(附件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委托办理事宜)、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认定机构撤销其教师资格,并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审核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由武夷山市教育局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

(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南平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和程序请关注《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全市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二)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武夷山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99-5265023、5300659(正常上班时间);5100528(现场确认窗口),5316063(市立医院体检中心)

附件: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实名核验操作说明

3.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4.教师资格证认定委托书

武夷山市教育局

2026年5月14日

原标题:武夷山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ys.gov.cn/cms/infopublic/publicInfo.shtml?id=430684651829620004&siteId=430501984471090000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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