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上半年陕西西安市高陵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高陵区2026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社会人员
1.具有高陵区户籍。
2.持有西安市高陵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本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高校在校生
1. 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同步学籍信息进行报名;对于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由系统比对核验学历信息,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1.广大应届毕业生需注意:现场确认时,需要提前把学籍验证更改为学历验证;2.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3.毕业证书编号检验学历流程:毕业证书编号核验学历流程(两步必须全部完成)第一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界面---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新增---核验证书----输入证书编号(毕业证)----点击核验;第二步:点击报名界面上方(业务平台)--查询报名信息----修改----选择学历板块---选中---否----选中证书编号----划至界面最下方--点击提交。
(三)港澳台居民
1.持有由西安市公安部门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2.已在西安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认定。
3.港澳台居民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和其他条件。
(1)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需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我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工作流程及安排
本次认定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认定结果公示---证书配送”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8:00--6月22日17:00,网上报名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网报时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完成申报。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请申请人在网报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清晰,主要检查是否按框线范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3.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申请人意愿,实行配送送达。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配送,务必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联系沟通,及时处理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确书及时准确送达。(中国邮政配送,邮费自付)
4.正确上传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和个人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二)体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及时登录高陵区人民政府官网,查看《高陵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并按要求体检。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对象
符合高陵区教育局认定权限规定的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且在高陵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2.现场确认时间
2026年6月29日—7月2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现场确认地点
高陵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高陵区南新街349号高陵区教师进修学校)。
4.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户籍材料(户口簿)、居住证或学生证等;①户籍在高陵区、经开区(在高陵辖区居住)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②非高陵区、经开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高陵区、经开区居住证原件;③高陵辖区内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④在我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温馨提示:①在户籍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居住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②我省户籍申请人可以在手机上申请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操作流程如下:微信关注“陕西公安”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请—选择 “就业”—申请。派出所现场开具的版《证明》,本人持原件到现场确认;通过手机申请的电子版《证明》,本人提前打印,现场确认时留存复印件,并扫码查验电子版。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5)学历证书。①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②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审核材料过程中,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中国教师资格网学历验证必须通过。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010年以后颁发的等级证书必须检验通过)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认定结果公布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高陵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申请人也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证书编号,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公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日内拨打高陵区教师资格办咨询电话:
029-86912236。
原标题:-高陵区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ling.gov.cn/xwzx/gsgg/2054732238962069505.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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