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宁夏固原市泾源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 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 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 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教师 〔2015〕169号)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安排,现就泾源县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认定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小 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范围:
1.泾源县户籍或持有泾源县有效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具有泾源县户籍在外省就读的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 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 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驻宁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 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 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 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 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 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 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相应等级。申请语文、对外汉语、 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 级。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 上等级。申请其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 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四)考试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申请任教学科条件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申请人持有的《中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
(六)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 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且在认定机构指定的 体检医院体检合格。
(七)无犯罪记录情况及准入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 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 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认定 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 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 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 〔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 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 通 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 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申报时请按照网站提示及各认定机 构公告要求,选择现场审核确认点。
2.申报时间
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申报时间:2026年6月9日 8:00—6月23日18:00。
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二批次申报时间:2026年9月14日 8:00—9月28日18:00。
3.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根
据户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证申领地、驻宁部队所在地、即所 在地(申领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4.选择考试形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 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 改革人员”。
5.上传照片: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认定信息填报,可参考“中国教师资
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 “常见问题”和“使用手册” 栏目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确认时间:2026年6月22日 8:30--6月24日18:00
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二批次确认时间:2026年9月28日 8:30--9月30日18:00
2.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泾源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泾源 县龙潭街三馆一中心办公楼四楼422室)。
3.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要求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根据所选认定机构时间安排,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认定机构指定地点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口本(集体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或驻宁 部队证明及军人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证书。学历信息通过认定系统比对的,可不 提交。比对不通过的,须现场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 育 部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 ( 网 址 : 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 p, 学信网在线申请)。
(4)普通话证书。已通过认定系统比对的,可不提交。 没有通过比对的,须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原件以供查验。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须与本 次认定网报照片 一 致(附件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各认定机构在作出最终认定 结论后统一打印。
(6)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体检安排
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体检时间:2026年6月24日
8:00--6月25日17:00
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二批次体检时间:2026年9月29日
8:00--9月30日17:00
申请人根据认定机构相关安排,分时分批错峰前往指定 医院完成体检。申请人自行在认定机构非指定医院体检的, 体检结果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依据。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 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 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在指定体
检医院的体检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四)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通过认定的 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由他人代领证书和《教师资格认 定申请表》的,需向认定机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资 料代领委托书》(附件3)。
四 、认定须知
(一)每个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 格。
(二)持有泾源县有效居住证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 定,须在现场审核时间前,获得有效居住证。
(三)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等,如 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 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师资格认 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在读应届毕业生”申请人,以学籍信息通过教 师资格认定的,需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完成 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 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 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 师资格网— “咨询服务”— “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 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五)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 《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
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 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 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 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指引,办理延长考试合格 证明有效期事宜。
(六)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教师 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所选 认定机构公告要求,真实、客观、诚信提出认定申请。
(七)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 格行为的, 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 定教师资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公告要求,请申 请人及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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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9日
原标题:泾源县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xjy.gov.cn/xwzx/gsgg/202605/t20260509_523531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