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福建漳州市云霄县教育局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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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福建漳州市云霄县教育局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9号)要求,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31 号)的规定,现就开展我县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我市我县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云霄县;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云霄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漳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驻云霄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规定,完成所有检查项目且体检合格。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或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不能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认定权限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云霄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委托云霄县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漳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5月29日 8:00-6月17日 23:59(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请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网报前务必阅读网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附件4)。同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申领后的当次自然年度内不能再申领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

(二)体格检查

体检地点:云霄县医院新院区健康管理中心(门诊楼3楼)

体检时间:6月3日-6月18日上午8:00(工作日)

申请人网报后应随时关注申报状态,若有系统留言,需及时根据留言内容修改申请信息,如:个人承诺书签名模糊、非白底彩色证件照、学历及普通话核验状态等;若初审合格,即可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自行预约体检日期,预约电话:18359686863。(主动说明是云霄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应于体检日期的上午8:00前到云霄县医院新院区健康管理中心(门诊楼3楼)进行体检。没有按要求的时间段参加体检的人员,造成认定不通过的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申请人统一使用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县医院统一提供,无需本人打印,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体检时请携带:

1.个人有效身份证;

2.与网上报名同底的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一张,体检时贴于体检表上;

3.体检费用交体检医院。

友情提示: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前一天22:00后不要再进食;体检当天早上要空腹、憋尿;女性尽量避开生理期,或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如有晕针、晕血等现象请在抽血前提前告知医生护士。体检结论不合格者,不接受认定申请。体检报告由体检机构统一送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无需本人领取报告。

申请人请进QQ群:1098066893,群名: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进群时请修改昵称为“申请学科+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三)受理申请(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6月22日-6月26日(工作日)

网上申请后,申请人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点:云霄县教育局二楼206室,联系电话:0596-8532201。

3.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云霄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交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和团以上单位政工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服现役的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同步学籍”认定的,须在当批次网报结束后15天内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账号的“个人信息中心”学籍学历信息一栏选择适当的核验方式新增已取得的学历,“未核验”的学历,需将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扫描成彩色PDF版,由工作人员进行人工核验。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不通过的,申请人应另外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建议申请人提前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

(8)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要求与本次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学科、报名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用)。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除体检表外,以上有关证件原件经现场确认点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其中,在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版。

(四)现场确认后网上办件申请

通过审核的高中、中职种类的申请人于2026年7月14日上午通过“漳州通APP”上传申请材料直接向漳州市教育局窗口申请办理,具体操作方法查看附件3。

通过审核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种类的申请人,须严格按照QQ群通知的时间段,通过“漳州通APP”上传申请材料直接向云霄县教育局窗口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包含附件2-1或2-2及清单对应的材料,图像不清晰或没有顶格的视为材料不齐全退件,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各种类的上传时间以QQ群通知为准。

(五)教育局审核认定

1.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最终认定结果将在云霄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最终认定结果将在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颁发证书

认定通过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将由县教育局发给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由市教育局通过EMS配送到我县现场确认点,在法定的期限内发给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一)云霄县教育局按照《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在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将认定时间安排、咨询方式等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告知。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云霄县教育局要对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发现持有假学历证书、假普通话等级证书等造假材料进行认定时,一律不得认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按照《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及《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第一款第六条规定,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

1.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其中持有居住证的申请人,自行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福建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县教育局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6-853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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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1.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核对清单(高中、中职)

2-2.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核对清单(初中、小学、幼儿园)

3.2026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手册

4.2026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手册

云霄县教育局

2026年5月7日

原标题:云霄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unxiao.gov.cn/cms/html/yxxrmzf/2026-05-07/103737946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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