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广西玉林市陆川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6〕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在陆川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广西陆川县户籍。
(二)持有广西陆川县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广西陆川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广西陆川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陆川县教育局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和陆川县教育局实际,今年上半年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网报申请时间:4月16日9:00—7月8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确认时间:6月29日—7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陆川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陆川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陆川县中医医院)。
(六)无犯罪记录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注册: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注册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2.网上申报: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免冠1寸证件照),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
申请人须按要求选择确认点:
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为陆川县的申请人,限选“陆川县教育局”确认点。
特别提示:申请人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需要申请人提前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
(二)体检
陆川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陆川县中医医院,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1),完整填写好个人信息(确认点填写“陆川县教育局”),“申请教师种类”要注明申请教师的学段(初中、小学、幼儿园),粘贴好照片(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证网站上传照片、办证照片为同底版),到指定医院缴费并完成体检,体检安排如下:
体检医院:陆川县中医医院
地址:陆川县东环中路888号 体检科电话:07757223115
体检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7月8日8:00—11:30(非节假日时间)。
体检要求:本次体检为空腹体检(体检当天上午必须空腹),请考生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完成体检后,保留好体检收费凭证需拍照上传。申请人的体检表交陆川县中医医院体检科。同时在体检表上用回形针别上一张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背面须标注个人姓名,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证网站上传照片、体检表上照片为同底版,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由体检定点医院统一移交给陆川县教育局,申请人请勿自行携带、提交;若体检结果需复查,由体检医院电话告知,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网上审核
2026年陆川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应提前准备相关材料的PDF扫描件并按要求上传,申请人的认定材料在网上审核(无需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申请人应在2026年7月8日前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材料由陆川县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上传户口簿(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2)持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正反面)。
(3)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中职升专(或本)、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体检材料:本次体检收费凭证。
3.学历/学籍证明: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毕业证显示“已核验”,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外,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通过“学信网”提前申请),国外学历除上传学历证书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4.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普通话证书显示“已核验”、可不上传。
5.《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提交原件。
6.照片。申请人上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与体检结果一并交陆川县中医医院体检科。
7.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1)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陆川县教育局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无须申请人提交。非广西籍的申请人在本地公安机关无法核查,请配合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可提前联系陆川县教育局领取。
(2)特殊情况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特别提醒: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可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通知短信。
(四)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在陆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chuan.gov.cn/)和QQ工作群公布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五)颁发证书
1.陆川县教育局在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后,将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可在报名时选择配送(确保填写的收件信息准确无误)或现场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公布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后配送或现场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现场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地址:陆川县教育局办理好证书后凭身份证原件到陆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综合窗口(陆兴路北段温泉之乡广场南侧),联系电话:0775-7213913;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2)配送方式:
申请人选择配送方式领取证书的,请在网上报名时勾选配送选项,并务必确保填写的收件信息准确无误。陆川县教育局将根据填写的收件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快递方式寄送,费用采取到付方式。
特别提示:以学籍验证完成认定的2026届毕业生,须补充毕业证书信息或提供获得的毕业证书信息,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且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补充毕业证书信息,方可正常查询教师资格证书。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
(二)申请人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也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四)本认定通知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出入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陆川县教育局人事股:0775—7333705。或实名加入“陆川县教师资格证认定群”QQ群:1085184704,108517915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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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教育局
2026年4月15日
原标题:陆川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uchuan.gov.cn/xxgk/fdgk/zwdt/tzgg/t27476831.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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