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春季湖北武汉市武昌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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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春季湖北武汉市武昌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武昌区2026年春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武昌区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武昌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可核验的电子居住证视同居住证);

(三)武昌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目前武昌辖区内开设有确认点的高校有武汉大学、湖北大学、武汉音乐学院,其他高校暂不能在武昌区参与认定);

(四)驻武昌辖区内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五)在武昌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普通话免试依据。

(四)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六)应当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七)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后,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得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八)按照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认定机构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对接辖区公安机关,统一发函进行背景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中国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现场确认点。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由所在高校集体出具一份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代替,附名单(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号、所在学院等)。

三、认定流程

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审核认定及网上公示—证书制作与发放”,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4月17日上午8:30至4月30日下午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认定人员。

第二批次:6月8日上午8:30至6月14日下午17:00。

受理范围:武昌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中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生(限前述三所高校),且于2026年6月前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人员以及其他符合申请条件人员。

2.网报操作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账号注册及报名手续,逾期不予补报。具体操作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认定所在地类型:社会人员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武昌辖区内前述三所高校的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

认定机构:选择武昌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①社会人员选择武昌区行政审批局为现场确认点;②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武昌辖区内的2026年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限前述三所高校),选择武昌区行政审批局为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材料上交就读学校(武汉大学苗老师027-68770989、湖北大学文老师027-88663256、武汉音乐学院本科颜老师027-88100289、武汉音乐学院研究生张老师027-88100289)。

在报名填选“是否在校生”时,点选“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登录,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当年毕业)建议以本科学历申请认定,在报名填选“是否在校生”时,点选“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

申请人在报名时,学历、普通话等信息没有比对,显示“未核验”的,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内容见“现场确认”部分),以便现场确认时补充提交。

特别提示:第一批次网报但认定未通过的申请人,待条件符合后可在当季第二批次申请认定,但须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修改认定批次等信息。

(二)体检

1.体检标准

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人从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附件1)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统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初中、小学使用附件3,幼儿园使用附件4),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武昌区就近体检医院:武汉市第三医院首义院区(武昌区彭刘杨路241号,联系电话:68894982);武汉市第七医院(武昌区和平大道910号,联系电话:87360911)。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2.体检结论有效期

已取得指定医院体检证明且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体检结论在3个月内有效(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并加盖公章;体检表本人照片处也需加盖医院公章)。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要求,武昌辖区内开设有确认点的高校,其2026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现场确认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武昌区行政审批局不受理上述人员的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5月7日至12日(5月10日为休息日,不安排现场确认工作),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第二批次:6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武昌区新生路12号沙湖之光大厦北楼2层)。

申请人未按要求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3.申请人完成网报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现场没有打复印设备,需提前按以下要求准备好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

(1)申请地类型材料(申请人根据网报情况选择一种提交):

①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认定所在地类型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交,核验后退回);

②武昌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认定所在地类型为“居住地”的提交,需在有效期内,核验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电子居住证现场核验后收打印件);

③认定所在地类型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显示已过期则还需要提交由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其他所需材料参看所在高校高中阶段的确认通知,或初中及以下阶段的单独通知,无需到行政审批局现场确认;

④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武昌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提交,核验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⑤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提交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的同时需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军官证或警官证核验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思想品德合格鉴定书及人事关系证明需收取原件)。

(2)共性申报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核验后退回原件);

②学历证书(核验后退回原件,网报系统核验未通过的需收取复印件);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报系统中学历核验通过的无需提供,未通过的需收取打印件);

④普通话证书(核验后退回原件,网报系统核验未通过的收取复印件及普通话测试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打印件);

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核验后退回,网报系统核验未通过的需收取打印件,考试合格证明以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zscx.neea.edu.cn/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从附件2下载使用,一式2份,建议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使用A4纸打印,粘贴与网报相同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手写签名);

⑦与网报相同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4张(1张在背面下半部分用铅笔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制证,贴在《信息核对表》左下角,只粘贴照片的上半部分,且保持照片与表格边缘对齐,不超出表格范围;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指定位置;另1张贴在体检表指定位置);

⑧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或4,所有项目完检,照片与网报相同,盖章等符合要求,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3)个性申报材料:

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港澳台学历人员提交,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人员提交,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现场确认联系人:张利;联系电话:87131867;QQ工作群:245844879(武昌区初中及以下阶段教资认定交流群)

(四)审核认定及网上公示。自受理结束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及网上公示。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预计公示时间为:第一批2026年6月1日,第二批2026年7月7日。公示网址为武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ang.gov.cn/通知公告栏。

(五)证书制作与发放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在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2周内向申请人送达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由武昌区行政审批局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配送送达证书;未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在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时间、地点请关注QQ群通知)领取“一证一表”。

预计领证时间:第一批2026年6月22日起;第二批2026年7月28日起(发证时间如有调整请关注QQ群通知)。

特别提示:2026年在读应届毕业生(报名时点选“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须在2026年7月6日17:00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补充学历操作。

四、重要注意事项

(一)正确上传个人照片。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申请人上传照片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注意:若上传照片格式、尺寸或人像比例不符合要求,须通过平台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否则自动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符合要求,影响归档和后续利用。(若未对照片文件格式进行调整,而是直接修改照片文件后缀,则会导致照片上传后出现异常的红色,影响认定表生成)

(二)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使用微信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端完成手写签名操作。提交签名后,请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完整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申请人若未按时上传相关材料,或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手续。

(三)根据网报人数情况,现场确认期间会视情况开启预约,请申请人随时关注QQ工作群通知。

(四)特别提示: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提前登录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个人学历证书信息的申请人,请提前联系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申请。

对于网报系统中普通话核验未通过的,需将测试结果查询页面打印出来,跟申报材料一并提交。2007-2013年湖北省普通话人工测试结果可登录“湖北教育信息网”(https://www.e21.cn)进行查询;2013年至今的测试结果查询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s://www.cltt.org)证书查验为准。必要时,现场确认点将向原发证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发函核查,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五)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使用要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建议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不建议手填),使用A4纸打印,粘贴与网报相同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黑色水性笔手写签名。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表》以及与教师资格网报相同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体检表中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受检者签字可提前填好。

2.体检必须按要求完检,防止遗漏项目,每栏须有医生签名,个人照片粘贴处由体检医院压盖医院公章,“体检结论”“体检意见”两栏为“合格”结论,并盖医院体检公章(除合格外,其他任何结论无效,如基本合格、大致合格均无效)。

3.《体检表》(初中、小学使用附件3,幼儿园使用附件4)必须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贴与教师资格网报相同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医院名单见附件1)。

4.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在进行体检时,请务必主动告知医院需要进行妇检(男性申请人也需检查相应项目)。为避免因个人生理期对体检结果产生影响,建议申请人尽早安排体检时间,并主动与体检医院预约。

5.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尽量清淡饮食,在抽血、B超检查前空腹,禁食早餐,孕妇请遵医嘱。

6.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七)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八)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在网报时遇有技术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中的常见问题;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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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2026.4)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2026版)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4-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

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13日

原标题:武昌区2026年春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chang.gov.cn/zwgk_37/zc/gsgg/202604/t20260413_2752474.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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