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郑州市中原区面向社会开展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市工作安排,现将中原区2026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中原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户口本)在中原区;
2.持有中原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目前就读高校(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且持有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在中原区;
4.驻中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在中原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申请人统一在郑州市教育局认定。高新区人员请勿选择中原区认定机构。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
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认定。
(三)符合下列教育教学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2、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区、市、省三级审核。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官网(http://jszg.zzteacher.com)或微信公众号“郑州市教师资格”--“资料下载”中查询相关标准。
(六)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6年上半年中原区开展两批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4月7日8:00至4月17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5日8:00至6月26日17:00
2.各批次受理人员范围:
第一批次受理人员包括:
(1)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2)已经取得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
(3)已经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
符合(2)(3)条件的考生可以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参加第一批次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第二批次受理人员包括:
符合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本科应届毕业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3.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注册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
(2)报名
同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内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①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
②“请选择考试形式”(选择错误系统将无法认定)
A.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
B.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
③“请选择是否在校生”
A.使用已经取得的大学本科(专)毕业(学历)证书申请认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需参加第一批次报名,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同步学籍信息,并在“添加学历证书”或“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已经取得的学历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B.以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大学本(专)科、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的申请人,参加第二批次报名,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同步学籍信息,并在“添加学历证书”或“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核验已经取得的学历信息。学历信息已经与学信网对接的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非在读人员”,无需同步学籍信息,直接核验学历信息即可。
对于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在审核确认阶段结束前,应及时通过“添加学历证书”或“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按钮,核验毕业(学历)信息。
2026年应届毕业生补充学历信息特别提醒:
对于已取得毕业证书但其毕业(学历)信息暂未与学信网对接的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认定通过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首页下方“咨询服务”“使用手册”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网上报名时,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或“待核验”,申请人须通过“所选机构设置的全程网办材料项”下方相应栏目扫描上传相应证书原件,供我中心网上审核,申请人无需现场审核。
④“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必传)
申请人扫描上传下列认定材料之一:
A.户籍在中原区的,上传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B.居住地在中原区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中原区居住证原件。
C.目前在中原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6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拍照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D.驻中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E.在中原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⑤2026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统一以EMS配送到付方式发放。请申请人正确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您的证书配送。2026应届毕业生配送地址请勿选择毕业高校,以免学校放假影响您证书签收。
申请人报名后,报名系统的认定状态显示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确认阶段。
(二)体检
第一批次体检时间:4月17日至4月19日(共3天)
第二批次体检时间:6月26日至6月28日(共3天)
体检医院:郑州市康复医院
医院地址:颍河路与伏牛路口向东20米路北
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到郑州市康复医院体检,否则无效。体检须知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1)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至我局,申请人无需再去医院领取。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2)需另提供一张一寸彩色照片(网上报名同底版),照片背面写上姓名粘贴于《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三)网上审核确认
第一批次网审时间:4月20日至4月24日
第二批次网审时间:6月29日至7月3日
网上审核确认阶段,请申请人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查看认定状态。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认定合格,等待证书发放即可。如果是其他状态,请申请人查看右侧“有留言”,按照要求修改、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第一批次未在指定时间(截止时间4月24日)补充上传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参加第二次认定。第二批次未在指定时间(截止时间7月3日)补充上传材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四)网上审核确认
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
(五)认定结论
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网审截止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网上审核后报名系统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六)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
证书统一由中国邮政以配送到付方式发放,第一批次预计将于5月中旬陆续寄出,第二批次预计将于7月底8月初陆续寄出。
1.配送资料为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26应届毕业生配送地址请勿填写目前毕业高校,以免学校放假影响您的证书签收。
2.申请人由于配送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不能送达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3.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胸透检查结果到中原区教育局208室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地址:中原区桐柏路176号(桐柏路与棉纺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
特别提示: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中原区教育局208室进行现场确认。其他申请人无需现场确认。
四、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的认定材料
(一)扫描上传下列报名身份材料之一:
1、户籍在中原区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
2、居住地在中原区但户籍不在中原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原区居住证原件;
3、目前就读高校在中原区的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中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学历证书原件。
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的,无需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硕士另需补充提供教育硕士学位证书。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
(四)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2015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需现场确认并提交下列材料(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1.身份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本人户口薄原件或集体户口页原件或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下列证明材料之一(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上传(提供)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错过现场确认(上传)时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事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版,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上传(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请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尤其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
认定咨询电话:0371-67634022
体检咨询电话:0371-67695894 13703908613
2026年3月28日
附件1:
郑州市康复医院教师资格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次体检时间:2026年4月17—19日07:00-11:00分
第二批次体检时间:2026年6月26—28日07:00-11:00分
体检地点:郑州市康复医院(一号楼二楼) 医院地址:颍河路与伏牛路口向东20米路北 联系电话:13703908613 0371-67695894
公交线路:52、66、83、102、210、281、S111、S112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无需预约!
(二)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自己打印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一张(体检表A4双面打印,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网报同底版照片,另在申请表左上角空白处粘贴一张一寸网报同底版照片)。
(三)申请人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的安排。
(四)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出具体检结果。
(五)体检交费采用现场扫码交费形式,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自费支付。
(六)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附件2:
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三天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勿食油腻、甜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上抽血应空腹,抽血后请按压针眼3-5分钟。
3.做腹部彩超检查时,请空腹做检查。
5.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备用药物,有既往病史者,在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6.女士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前带有饰品的上衣毛衣等。做X线检查时,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
7.怀孕、计划受孕者及哺乳期,请先告知体检服务人员,勿做X线检查。
8.有晕针病史者,在抽血前请告知工作人员,做好防范。
9.参检人员体检时请务必看清体检表上的《体检顺序》及项目,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验血和彩超后可以进早餐,其他检查可交错进行。
10.参检人员体检时如有疑问请与体检中心人员联系。
原标题:中原区202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文章来源:http://jszg.zzteacher.com/2026/zhongyuan_0402/351.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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