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部分地(州、市)级机关联动开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163人)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有关地(州、市)公务员局联动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区级机关、部分地(州、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主要包括内设机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职位;地(州、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主要包括内设机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职位。
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为三级、四级调研员职级。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报名范围:地(州、市)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自治区设在地(州、市)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以及兵团师级及以下、中央驻疆单位设在地(州、市)及以下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也可报名。
(2)地(州、市)级机关公开遴选报名范围:各地(州、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自治区、地(州、市)设在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以及兵团团级及以下、中央驻疆单位设在县(市、区)及以下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也可报考所在地(州、市)职位。
全区县(市、区)及以下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可报考巴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公开遴选职位。
2.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5年及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相当职级层次)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报考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职位的应当具备《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条件;
(6)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县处级职级职位的,年龄一般在43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及以后出生);报考乡科级职级职位的,年龄一般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地(州、市)级乡科级职级职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43周岁(1982年3月及以后出生);
(7)报考自治区区级机关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地(州、市)级机关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公开选调
1. 报名范围
全区各级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中央驻疆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2.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公开选调职位应当具有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职务层次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2)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业务工作经历和资格条件,其中,国有企业须是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事业单位须是在编在岗且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
(3)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未满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服务期限或不符合公务员转任、调任等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等任职后即构务员任职回避情形的遴选、选调机关的职位。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202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见附件1、2)。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地各部门单位联系。
(二)报名步骤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2026年2月6日10:30至2月11日18:30。
1.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202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 3、4),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经所在机关(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
2. 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遴选、选调报名系统(https://bm.xjrsks.cptae.com/tip/),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按照有关提示上传近期本人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3.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电子图片(须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500K以下)或以传真等方式发至遴选、选调机关进行资格初审。因放弃原报考职位或资格初审不通过而改报新职位的,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原标题:202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部分地(州、市)级机关联动开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V5CoveQG0vsSxZiaNSemQ?scene=1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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