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部分地(州、市)级机关联动开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163人)
(三)报名要求
1.地(州、市)级机关符合条件的人员仅能报考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县(市、区)及以下机关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同时报考1个自治区区级机关和1个地(州、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职位。
2. 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或选调资格,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只在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的,不予资格初审。
(四)资格初审
1. 遴选、选调机关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结合《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根据机关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机关报名人员须将《报名推荐表》等报名所需材料送至遴选、选调机关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因报名产生失泄密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选调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人员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其出现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不符合遴选、选调条件的,终止其遴选、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选调人选。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用55元/人,其中,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缴费时间为2026年2月6日10:30至2月12日18:30。
4. 自治区区级机关遴选、选调职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职位遴选、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3:1。地(州、市)级机关遴选、选调职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职位遴选、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视情减少遴选、选调职位人数或取消职位。
5. 报名人员所报考的职位因未达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在2026年2月13日10:00至18: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或申请退费。选择职位改报的人员,可以在原《报名推荐表》的备注栏中填写改报的遴选、选调职位,并及时将《报名推荐表》上传或以传真等方式发至改报的遴选、选调机关审核。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于3月9日10:00至3月15日10: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星期日)上午10:00—13:00。在全疆14个地(州、市)均设置笔试考点(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为15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答)题。
(三)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完成后,自治区公务员局研究确定自治区区级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各地(州、市)公务员局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本地(州、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自治区区级机关遴选、选调职位面试人数与该职位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但原则上不低于3:1。地(州、市)级机关遴选、选调职位面试人数与该职位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未达到3:1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差额考察比例。
同时报考自治区区级机关和地(州、市)级机关职位且均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在参加自治区区级机关面试后,如未入围考察,可继续参加地(州、市)级机关面试;如入围考察,不再参加地(州、市)级机关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选调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明遴选、选调职位要求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组织
面试时间另行公告。自治区区级机关面试工作在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导下,由遴选、选调机关组织实施。有关地(州、市)面试工作由同级公务员局作出具体安排。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业务水平测试的,一般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六、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选。考察对象与遴选、选调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拟遴选、选调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体检由遴选、选调机关组织实施。
地(州、市)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体检结果可异地互认。
七、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确定拟遴选、选调人选
遴选、选调机关党委(党组)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和职位匹配等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选调人选。
(二)公示
对拟遴选、选调人员,分别在遴选、选调机关和拟遴选、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手续与任职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任职的人员,作为拟任职人员;对反映有影响任职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统一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执行。
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遴选、选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遴选、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八、信息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或遴选、选调机关通知为准。
考务咨询电话:0991—12333
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附件1:202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3:202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4:202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原标题:202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机关、部分地(州、市)级机关联动开展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V5CoveQG0vsSxZiaNSemQ?scene=1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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