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辽宁省面向上海交通大学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培养储备适应辽宁全 面振兴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现就辽宁省 2026年度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 相关规定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 居留权。
2. 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 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 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 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品学兼优,作风朴实, 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 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 应为2026年度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其中,大 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 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5. 应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生年龄应在25 周岁及以下(2000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 应在28周岁及以下(1997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 究生年龄应在32周岁及以下(1993年8月及以后出生)。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 岁(年龄计算截至2026 年 7 月 3 1 日 )。
6. 研究生(含博士、硕士)须是参加教育部规定的 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录取的;本科生须 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不含春季高考)或按 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期间专业(班 级)学业成绩排名前50%(如不进行成绩排名,需所有成 绩均达到 B 或相当分数以上);同时,还应满足下列资格 条件之 一:
(1)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1学年及 以上(含班级班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 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 以上,校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表 彰奖励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 以上奖学金。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第8条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9.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 品行问题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 符合选调条件。
10.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毕 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 学院、民办,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毕业证书 明确为“非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不符合选调条件。
二、选调程序
( 一 )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0:00至2026年1月 16 日17:00。报考人员需使用 IE 浏览器登录报名系统 (https://ln.bmpta.com/cgxds2026/WebRegister/default.aspx),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选调岗位和相应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每人仅可报考1个岗位。
2. 报考人员注册报名后,从系统导出并打印《辽宁 省2026年度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提交 到所在院系、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将盖章后的推荐表 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上传本人签署的个人承诺书。
3. 辽宁省内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统一组 织推荐报名,未被高校推荐的应届毕业生不符合注册报名
条 件。
(二)资格审查
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各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 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信息锁定。未通过审查的,可在 报名时限内完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
报名系统开放期间,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录系统查 看资格审查结果,系统提示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进行后续 选调环节。如需补充提交证明材料,请在系统关闭前进行 补充提交。
(三)笔试面试
1. 笔试。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 《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 100分;《申论》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 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笔试结束后,由辽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在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 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笔试成 绩相同人员, 一并列入);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 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026年度辽宁省选调生考试笔试与辽宁省公务员四 级联考笔试统筹实施,《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共用, 《申论》科目在沈阳另行组织。请报考2026年度辽宁省 选调生考试的人员务必报名参加2026年度辽宁省公务员
考试,同时将考区选择在“沈阳市”。
2. 面试。面试由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各市委组织部 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 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组织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 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 定考察人选。在考察过程中,如存在人选放弃或考察不合 格等情况的,按照相应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 递补人选,递补人选综合成绩排名范围为选调计划数的 1.5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 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进行比对,成绩 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 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 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与人选面谈等方式进 行,主要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学业水平、工 作能力、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发展潜力、职位匹配度等 情况。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 及频繁往返国(境)外,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 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 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选调生
应当具备的条件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以及不在规定时 间范围内配合完成考察的,考察结果不合格,不再具备参 与辽宁省选调生考试后续程序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需在选调生录用考察期间明确岗
位意向,如报考人员在完成选调生考察环节后再行放弃辽 宁省选调后续程序或不按时报到,其违约记录将记入辽宁 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五)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 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岗位匹配到公安机关的报考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相关规 定统一组织实施。
( 六 ) 公 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由相关市委 组织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 映且经查核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或在2026年6月30日前 仍无法查清的,取消人选选调资格。
( 七 ) 录 用
2026年7月31日前,对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拟录 用人选集中办理录用手续。博士研究生人选根据毕业证、 学位证取得时间,在2026年12月31日前办理录用手续。 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 位证或不报到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取消录用。
三、有关事项
1.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证明材 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 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选调资 格,相关情况将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并函送推荐高 校。
2. 笔试、面试、考察等通知公告后续将在辽宁人事考 试网适时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且要保持报名时填 报的联系方式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 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3. 本次选调考试不另行收费,考生需自行承担辽宁 省公务员考试报名费和体检相关费用。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 导班。以选调生考试命题组、机构等名义举办的 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辽宁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可通过 报名系统中“在线联系”模块进行咨询,网站技术问题请通
过邮箱 (lnxds2026@163.com) 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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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25年12月22日
原标题:【辽宁 常规选调】辽宁省2026年度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ob.sjtu.edu.cn/career/news/view/dxxdnews/143378175068606464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