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公基法律知识:民法知识——合同风险转移规则
1.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合同指的是虽然完成了交付,但是在买受人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之前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这是尊重买卖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例如张三将相机卖给李四,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保留所有权,即使相机已经完成了交付,但在李四相机款付清前所有权不转移。在阐述一般规则时已经明确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不会影响风险的转移,所以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合同,仍然是交付前,风险归卖方;交付后,风险归买方。
2.试用买卖合同
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在合同成立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在试用期内认可给买卖,则买卖合同生效。试用买卖合同是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生效要件的,虽然已经完成了标的物的交付,但是合同并未生效。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是合同生效+交付,所以在买受人认可前,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认可后,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