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南阳卧龙区委巡察办(组)选调8人公告
为充实区委巡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区委研究同意,面向全区公务员公开选调区委巡察办(组)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区委巡察办(组)工作人员8名。
二、选调范围
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在编在册的公务员(非聘干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中共党员。
3.热爱巡察工作,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4.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试用期或工作服务年限未满的。
5.按照《公务员法》有回避关系的。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主要包括选调名额、范围、条件及选调程序。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给予全面支持。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及同意报考证明(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卧龙区委巡察办(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现场采集照片、指纹信息。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大厅(南阳市七一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南角)。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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