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福建尤溪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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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福建尤溪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网上申报后,在规定时间内带齐应提交的材料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尤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⑴现场确认应提交的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人报名后应认真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从中国教师资格网直接下载双面打印A3规格申请表(或先打印A4规格的,再依序复印成A3左右两栏双面规格的纸张),对折后第1页为封面,第2、3页为内页,第4页为封底),申请表应粘贴好照片(小二寸)并在第2页的 “承诺书”上确认签字。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第1页和本人页)。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还应提供本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本县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认定机构的证明不予认可。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⑥《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鉴定表应填写完整,由鉴定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户籍在本县的非在职申请人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鉴定(由党委签定盖章的无效),人事关系在本县的在职申请人的思想品德由其工作单位鉴定,表中“有无犯罪记录”栏,非在职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即乡镇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

⑦《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使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体检医院印制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粘贴照片(一寸)处应由体检单位盖章,所有体检项目都须经体检医师填写意见并签字,体检结论及建议应填写具体明确,由主检医师签字、盖章。

⑧照片要求: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本人清晰、完整、近期正面免冠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过20k的JPG格式白底电子彩照。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和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交的照片同一底版。为全面推进电子证照生成和应用,现场确认前应将电子照片按“资格种类+姓名+身份证号”(如:小学张三350426199503185525)方式命名,再以附件形式发到邮箱:467225095@qq.com,未发送的不予认定。

⑵申请人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其中一类材料:

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申请人: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从2016年开始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考生自行上网打印,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②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申请人:提交《面试合格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应再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所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③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福建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成绩证明中应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三门合格成绩。

④申请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⑶材料整理要求:

①复印件(除认定申请表外)统一用A4复印纸,只需复印与本人有关的页面,在职申请人材料由单位先审核,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针夹在一起,与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一寸照片一张(照片用信封袋装好,信封及照片背面写明资格种类和姓名)装入一个档案袋(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不要提供),档案袋封面注明报名号、资格种类、姓名和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再提交确认点确认。

五、注意事项

1.网上没有报名及报名不、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2.领取证书:2018年11月16日至30日期间,申请人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原标题:尤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2018年下半年尤溪县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清单.doc

尤溪县教育局

2018年9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fjyx.gov.cn/zwgk/gggs/zh/201809/t20180930_1208604.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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