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福建泉州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11.提交照片,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和小二寸各二张(粘贴申请表小二寸二张,粘贴体检表一寸一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一寸一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12.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三)材料整理要求
1.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需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并由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2.各申请人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每人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原件另行装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资格类别、申请人、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机构验证后即退回。
3.送审材料按《卷内目录》(见附件4)序号1、3-17项所列顺序整理,《卷内目录》作封面,用“活页夹”夹成册(所有材料均不得用金属物装订,无材料项自行跳过)。《卷内目录》序号2、9、18、19项材料待现场确认时领取及认定工作结束后再归入材料相应位置。
身份证、户口本和各类证书等各类原件的“内容页”展开,按送审材料顺序另行夹成一册,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验证后即退回。
3.各校经办人员(或各社会人员申报者)在现场确认时间期限内到现场确认点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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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的通知
惠安县教育局
2018年9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huian.gov.cn/ShowArticle.aspx?Id=23087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