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330人岗位表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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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330人岗位表

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丹人社发[2011]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七、政策待遇

(一)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在所聘用任教满5年后方可流动。

(二)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三)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四)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五)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进行专项拨付。

本公告发布后,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给予全程监督。对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如有“因人画像”、“因人设岗”、“量身定做”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希望知情人士于2018年10月8日以前,以电话、亲访的形式向丹东市教育局举报。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并留有24小时畅通的联系电话。凡是有线索和证据的举报,我们都将认真查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

丹东市教育局 0415-2526100

东港市教育局 0415-7122530

凤城市教育局 0415-8141113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0415-5122062

举报电话:

丹东市教育局 0415-2305583

附件:

1.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2018年丹东市“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 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招聘笔试准考证.doc

4. 2017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丹东市教育局

2018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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