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330人岗位表
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持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A4纸打印),到相应的资格初审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
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二)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地点
各县(市)教育局(详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到各县(市)教育局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登录丹东市教育局网站,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及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2018年丹东市“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招聘笔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小二寸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的电子版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2、报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彩色照片)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口本、报到证等证书原件,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到各县(市)教育局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最终结果以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考察时终审结果为准。
3、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各县(市)教育局缴费确认。报名费为50元。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为1:2) 招聘岗位予以调整或取消,并将在丹东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