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3名】
(一)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和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可适当放宽。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论文内容是否与所报专业相符。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应届生参加复审前20天内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一寸彩色近照、硕士研究生除携带以上材料外须携带第一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论文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应聘人员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以及2年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表;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须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6.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在面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或护照)、准考证等相关证件。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发放面试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