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3名】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须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2014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
(四)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六)笔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提出初步意见,并填写《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备案表》,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批准。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负责,具体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等内容和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