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师范大学选调生推荐公告【招32人】
四、推荐工作安排
(一)报名(2017年11月15日8:00—12月5日24:00)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网址:www.fjrclh.com)“福建省2018年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凭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2018年选调生申请表》(申请表中的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填写“张老师”,联系电话和传真填写“0591-22867241”),并在相应位置上传1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毕业生必须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选拔资格。
2.选调生分为党政、法院、检察院三种类别,仅限报其中一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生源地(即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报名。博士研究生在笔试成绩合格基础上,实行“双向选择”,不受生源地限制。
3.凡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同时兼报大学生村官,对进入考核未被录取为选调生的,如本人愿意调剂为大学生村官,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二)资格审查(2017年12月6日—12月13日)
对初审合格的毕业生,将统一打印《福建省2018年选调生申请表》分发给各学院,由学院再次审核、确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学院按类别按地区进行排名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选调生推荐情况汇总表》,该表请于12月13日上午12:00前报送学工部就业办。
(三)人选推荐(2017年12月13日—12月19日)
按选拔计划数1:8的比例,根据男女生合适比例、山区沿海合适比例、学院的推荐意见、毕业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全校人选进行整体选拔,初步确定拟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名单并报省委组织部复审。
(四)人选公示(2017年12月20日—12月22日)
将省委组织部复审后的拟推荐参加考试的人选名单,在学工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打印申请表(2017年12月25—12月27日)
通过资格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生工作处统一打印申请表并分发至各学院,由学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各学院于12月27日下午5:00前将经学生本人签名、学院党委盖章的《福建省2018年选调生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校学工部就业办。
(六)报送材料(2017年12月31日前)
将《福建省2018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和《福建省2018年选调生申请表》(各一式三份)报送省委组织部。
(七)缴交报名费(2018年1月15日前)
考生请于1月15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80元。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应届毕业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用A4型纸书写),经学院初审、学工部复核后,统一出具相关证明函件,报名费可在参加笔试时前往主考室办理退还。
(八)发放准考证(2018年1月20日—1月31日)
准考证由统一打印,各学院于1月25日到学工部就业办领取准考证,并提醒学生于2018年2月4日(星期日)下午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其中3:30-3:40发放考卷)。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
原标题: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选调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