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招聘特岗教师1.1万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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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措施
7.2014年我省中央和省级财政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仍为人均年2.4万元,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各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应将相应岗位的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的工资与补贴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相关 工作,要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位特岗教师,使每位特岗教师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
8.严格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全部,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同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
9.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岗教师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重点抓好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
10.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 典型,通过多种形式活动,充分反映各地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岗位申报
11.各设岗县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 、编制部门综合考虑当地中小学教师现状、学科分布、自然流失等因素,在省辖市指导下,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本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需求计划,报县(市)级人民政府同意盖章,上报省辖市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 、编制部门审核盖章后,以市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 厅、省编办,根据各地教师队伍实际情况、以往“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申报计划数等因素,共同审核确定各设岗县招聘计划,与招聘办法一并向社会公布。
12.请各地填写《中小学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设岗需求申报表》等3个表格(见附件1-3),于4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吕康,联系电话:0371-69691798,电子信箱:24295376@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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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