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方案【招1524人】
(三)落实相关政策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扎实推进“原服务单位留用一批,事业单位招聘一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一批”的“三个一批”就业服务模式,促进期满人员的就业创业。要继续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7〕25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强经费
1.各地要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严格按照《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36号)和《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要求,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等补贴标准。
2.各地要认真做好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2000元安家费补贴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
3.各地“三支一扶”办要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要求,每个季度上报一次在岗人员补贴发放情况,确保各项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原标题:2017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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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