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方案【招1524人】
(三)资格复核
1. 6月27日至6月30日,省“三支一扶”办将对各审核机构报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同样是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相关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
2. 对资格复核合格的学生,7月1日,省“三支一扶”办将通过系统发送短信通知。7月3日18时前,收到短信通知的学生,应使用个人账号登陆专题网站,确认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岗位报到。
3. 在规定时间确认参加的,系统将自动确认为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备选对象;确认不参加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确认的(以在网站反馈时间为准),系统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量化测评
系统将对确定的备选对象,对照量化测评指标自动进行评分和排名。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网上报名提交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
(五)确定招募对象
1. 7月4日,系统对各个岗位位且已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体检合格的备选对象,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对各个岗位排第一位、但未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学生,系统当天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7月11日18:00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体检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资格。
2. 7月12日,系统将对因体检原因被取消位备选对象资格的岗位,自动递补排名第二位的为备选对象。递补的第二位如已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身体合格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若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系统将发送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7天内(即7月19日18:00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身体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
3. 7月12日,系统递补岗位排名第二位的备选对象后,将开始对无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调剂。办法是: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且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4. 7月20日,系统将对排名第二位但因体检原因被取消资格的,进行递补调剂。办法是:优先从报本岗位且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人员中顺序递补;如本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且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六)公示
招募对象名单将于7月24日-7月28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网站、专题网站、广东人才网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派遣对象,并由省“三支一扶”办采取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本人。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对象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