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辽宁锦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二)现场确认
网报后,请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现场确认携带的材料见附件2。
1. 现场确认时间
4月19日—24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17:00)
2. 确认地点
锦州市教师进修学院(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北里115号)。
3. 缴费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人员需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4月25日,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教育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执行,每人180元。
缴费方式:继续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完成缴费。
(三)面试工作
参加国考面试的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和物品详见附件6。
1. 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定于5月20日--21日,面试地点设在锦州师范高等专科,面试点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有关面试其他内容见准考证。
2. 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3. 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