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通城县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招聘公告【招120人】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评委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5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遇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考核、体检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
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察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
县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一律实行公示,公示期分别为七天。凡在公示期内被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学历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予承认的;
2、考试舞弊、工作经历造假及其它弄虚作假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