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考试简章
三、考录程序
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部分职位须进行专业测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具体方法登陆新疆网站查阅《报名流程》。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5张及报考费,到指定地点报名(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
2.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自动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登陆新疆网站报名系统,根据招录职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报名系统程序提示确认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
3.相关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
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和低(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州、市)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