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岑巩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公告【71人】
根据岑巩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2016年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岑府常议【2016】7号)精神,按照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公开面向岑巩县城乡居民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辅助(协勤)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见《岑巩县2016年公开招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协勤)职位与名额一览表》。附表1;
二、工资福利待遇
参照岑巩县公安局应急处突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6月12日前具有岑巩县户籍或岑巩籍生源的城乡居民;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听从指挥,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6月12日及以前出生),年龄要求截止2016年6月12日前不超过附件1表中年龄要求;
3、身体健康,体型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身高、体重、视力的具体要求条件见附件1);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具体要求条件见附件1);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岑巩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辅助人员(协勤)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一)发布招聘实施方案
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岑巩县公务群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2日——2016年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分别在各自报考岗位所在单位办公室报名。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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