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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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hnyjj.org.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工作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思政教师(岗位编号:NJ202303)和管理岗位(岗位编号:NJ202306)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团结进取、吃苦耐劳、追求卓越的品质。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符合《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岗位招聘条件。

(五)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必须取得本科学历且获学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必须具备硕士(或博士)学历且获得与学历相对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见《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六)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含)即1987年10月25日至2005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5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5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七)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学历和学位。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行政处罚以及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 2023年11月8日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人才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61.158.119.15:81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各用人部门对其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反映情况。电话:0453-6402067。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有效期内),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公告形式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hnyjj.org.cn/)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http://61.158.119.15:81)发布。

确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及复印件1套,各学历层级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打印人才招聘系统中《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需本人签字。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及其他材料。

(4)提供符合工作经历年限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明细等证明材料及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

(5)依据相关规定符合笔试加分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递交相应佐证资料,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所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参考附件2)。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确认后,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规定的确认比例,经学校党委研究是否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请教育厅审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原标题: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081BAE1DA913F64CE0630A0012AC2FE5&selected=zpxx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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