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公告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旨在促进学位点建设与可持续发展、优化学科结构,并开创博士教育新局面,从学校发展的总体需求出发,按需设岗,按岗遴选,选聘上岗。遴选工作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高度重视同行专家的评议意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质量、公正合理。
二、申报学科
本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按二级学科及专业学位领域申报,申报学科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
三、 申报人员
1.本校教师:符合《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4年修订)》《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广西师范大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方案》《广西师范大学文物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方案》中相关申报条件的本校教师,可按要求申报。文件详见附件1-4。
2.校外兼职人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建设与博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的需要,推荐国内外的高水平专家申请我校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其申报条件同样按照《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4年修订)》《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广西师范大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方案》《广西师范大学文物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方案》执行。
除《申请表》所需提供的材料外,申请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还须提供以下材料:表明其在学术研究和研究生培养方面与我校相应博士点有较长期密切联系与合作的证明,并有校内本专业的两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信。
四、遴选程序和申报时间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做好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及报送材料
凡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教师(含校外兼职导师)须于 2026年10月21日前向学位点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附件5-7)。
报送材料要求:《申请表》(附件5-7)版和电子版,版要求 A4 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要求与版内容、排版一致;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提供近5年(2021年9月至今)与所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符合申报条件的论文(需提供有资质的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著作、发明专利、奖励、科研项目、指导研究生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评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6年10月27日前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照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资格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将表决结果写进《申请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表决结果须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三)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材料
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汇总后的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报送的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5-7)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简况汇总表》(附件 8-11)版及电子版。
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二级学科向研究生院推荐 10 名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的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的校外博士生指导教师,并严格,供研究生院参考选聘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附件12),要求提供版及电子版。
(四)复审、校外同行专家评议
研究生院组织复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的材料,并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对每位申请者进行评议的专家不少于 3 人。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校公示下文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参考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意见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并投票表决,通过者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并下文。
五、其他说明
(一)除教育部目录内交叉学科外,已获得某一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如要指导另一个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需按要求重新申请新学科。目录内交叉学科同样不得随意认定导师资格,须履行规范审核程序。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原则上须严格遵循学校博导遴选办法的规定 ,若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与学校规定不一致 ,必须将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备案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凡我校博士研究生导师 ,如获批教育部广西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以下简称“ 广西高研院专项 ”)研究生专项指标 ,即按照广西高研院专项要求 ,具备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仅限于广西高研院专项招收的博士研究生 ,广西高研院专项结题或终止 ,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随之停止。
(四)申请人已在“双”建设高校(或学校排名高于我校)取得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可申请直接认定我校相应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五)申请人须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给相关教师,做好申报工作。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龙老师,韦老师。联系电话:0773-3699816,邮箱:yjsyxwb549@163.com。
附件:
1.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2.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
3.广西师范大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方案
4.广西师范大学文物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方案
5.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人文社科类 、艺术体育类)
6.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自然科学类)
7.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8.广西师范大学 2026 年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
9.广西师范大学 2026 年申请认定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
10.广西师范大学 2026 年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
11.广西师范大学 2026 年申请认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
12.广西师范大学 2026 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外送评审专家名单
13.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认定办法(2026年修订)
研究生院
2026年10 月16 日
附件
附件1: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4年修订).pdf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pdf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方案.pdf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文物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方案.pdf
附件5: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人文社科类、艺术体育类).doc
附件6: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自然科学类).doc
附件7: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8: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xls
附件9: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认定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xls
附件10: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xls
附件11: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认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xls
附件12:广西师范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外送评审专家名单.xls
附件13:广西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认定办法(2026年修订).pdf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gxnu.edu.cn/2026/1016/c1441a351389/page.htm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