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海城市信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信访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群众诉求办理、信访接待及综合协调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报名范围:海城市范围内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2.热爱信访工作,有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和沟通交流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因工作性质需经常加班,男性优先;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自觉服从岗位安排;
8.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2.受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公职;
3.处分影响期未满、正在审查调查;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在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不符合参加事业单位选调的其他情形;
7.法律法规其他禁止情形。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拟定选调方案、发布公告、公开报名、面试、单位考察、公示调转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参加选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及后续各个环节的公告在海城市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公开发布。参选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信访局五楼502办公室。
3.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1)《2026年海城市信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编制身份证明;
(4)《2026年海城市信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附件2);
(5)年度考核表(工作三年以上,提供近三年即可);
(6)承诺书(附件3)。
(三)面试
所有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部列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信访局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报名人员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布确定选调人员公告,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调转手续。选调人员由市信访局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四、选调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工作公平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城市信访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2.政策咨询电话:0412-3208010(信访局办公室);
附件1:2026年海城市信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26年海城市信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
海城市信访局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6年10月10日
原标题:海城市信访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cheng.gov.cn/html/HCS/202610/017915307715345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