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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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2026年下半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安远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网报时间:2026年9月14日8:00-9月28日17:00。

二、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安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认定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在安远县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认定条件严格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三、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安远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安远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安远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安远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县行政审批局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六)从业禁止核查

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 号),县行政审批局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八)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认定程序

安远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采用全程网办的方式开展,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办理。

认定流程为“江西省政务服务网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组织体检—最后认定工作”,具体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网站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事项进行网上申报,登录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2)。请务必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完成网上报名,否则将无法正常查询体检结果、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信息。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申请人网上报名进行学籍、学历核验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完成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一“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3相关说明)。

4.申请人网报后,为方便工作开展沟通,户籍地或居住证在安远县辖区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加入“安远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1101245568 );进入群后,请把“我在本群的昵称”统一修改为:本人姓名+认定申请学段学科,后续相关事项将在群内通知。

(二)网上确认

暂定10月10日前完成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申请人的网上确认及体检等环节相关工作。

1.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系统后台审核状态及留言,网上确认通过后,后台状态将显示为“网报合格待确认”;材料审核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县行政审批局将通过系统留言提示,请申请人按提示及时操作。申请人未按留言要求提交补充认定材料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申请。

2.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证明”处上传户口簿(含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图片或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图片;身份证不能代表户口簿,上传视为无效。

(三)组织体检

网报人员体检时间:请符合要求的认定人员在10月10日前完成体检。

1.网上确认通过后,申请人须前往安远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前须到体检中心前台填写《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3)和《安远县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4),信息登记表内照片栏需粘贴个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用于体检表及教师资格证书发放)。以上表格无需自行打印,医院会备好。材料未按要求准备的,不予安排体检;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申请资格。

2.体检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由申请人自行缴纳。体检具体通知及相关注意事项,将在2026年安远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群内消息,因未及时关注通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统一归档保存。

(四)最后认定

在11月中旬对2026年下半年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上述材料审查完备且合格后,据实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由安远县行政审批局核发,发证时间会在群内通知。选择配送的申请人,证书将按《安远县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登记表》上填写的地址统一寄送,寄件中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各一份(另一份由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归档保存),配送时间将在QQ群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2.申报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体检、证书发放等,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赣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3.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安远县行政审批局咨询电话:0797-3703009。

附件:

1.教资格认定流程图

2.教资报名网上操作指南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4.教资信息登记表

安远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9月7日

原标题:注意啦!安远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即将开始!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P4TBIusNZGlmnU_kHjdWg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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