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湾沚区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遴选1人公告
为进一步应急管理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外脑作用,根据《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湾沚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湾政办秘〔2025〕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名区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遴选区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1名。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律师应当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熟悉本区区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相应精力。
(六)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的法律法规,能适应应急管理工作突发性、紧急性特点,在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中能及时响应并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6年9月4日,在“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区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遴选公告,公布遴选条件、报名和推荐要求、报名时间和方式等。
(二)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律师可以自愿填写法律顾问报名表,于2026年9月13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
(三)审核考察。2026年9月16日前,区应急管理局对报名的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查,对拟聘法律顾问人员进行考察,确定法律顾问初步人选名单;
(四)审核批准。2026年9月20日前,区应急管理局在统筹专业特长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拟聘人选或建议,由局党委会审定;
(五)社会公示。2026年9月底前,在“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确认为法律顾问。
(六)聘任签约。2026年10月初,区应急管理局与聘任的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
(联系人:区应急管理局杨舒;联系电话:0553-8791700。现场递交、配送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农林水大楼11楼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湾沚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4日
原标题:湾沚区应急管理局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anzhi.gov.cn/xwzx/gsgg/1227719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