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红河州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3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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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红河州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3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红河州委网信办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网络应急指挥中心决定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红河州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红河州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6年9月。

四、报考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须于2026年9月7日前取得;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9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红河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6年红河州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统一在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门户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

此次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岗位。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可登录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红河人才网→点击“红河州2026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即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须记住用户名、密码等信息,以便后续使用。如遇到系统无法登录、报名等情况,请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30349。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7日9:00至9月11日18:00;

2.审核时间:

2026年9月7日9:00至9月12日18:00;

3.缴费时间:

2026年9月8日9:00至9月13日24:00;

考试费减免申请时间:

2026年9月8日9:00至9月13日12:00;

4.岗位改报时间:

2026年9月18日9:00至16:00,报考岗位取消且已缴费的人员进行岗位改报;

5.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6年10月12日10:00至17日10:30;

6.笔试时间:

2026年10月17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红河州委网信办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专业要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进行人工审核。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通过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州委网信办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报考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核,要求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一致。

网络报名上传照片为JPG或JPEG格式,蓝底或白底均可。报考者必须在网络相关页面按要求上传标准证件数码照片。网络报名不进行上传照片和身份证的审核,请考生按要求上传清晰照片和身份证。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6年9月13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确定的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网上缴费具体流程如下: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缴费页面,点击“生成订单”按钮(满足减免条件的报考者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进行后续操作)确认订单无误后,点击“支付”。报考者可选择微信或支付宝缴费,支付后点击“支付完毕”按钮完成缴费操作。缴费即视为报名,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未按期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重复缴纳的费用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请保持原缴费渠道畅通。

2.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流程

享受最低生活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凭低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明,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缴费页面→点击“政策减免费用申请”按钮进入上传材料页面→上传最低生活家庭人员证明材料(材料要求:低或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明的扫描件,空白区域备注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点击“材料确认(务必)”按钮→等待审核。

3.费用减免申请应在缴费前提交,已完成缴费的无法办理费用减免。

4.费用减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3日12:00,逾期不再办理。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完成。

5.减免申请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须于2026年9月13日24:00前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减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10月12日10:00至2026年10月17日10:30登录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报名截止后,无人报考的岗位,将按规定取消该报考岗位。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报考人员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六)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报考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请报考人员认真校对,必须信息真实有效,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不准确、不真实或错误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7.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笔试

笔试为综合管理类(A类),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红河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s://www.hhzrc.cn/hhrsks)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报考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报考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红河州委网信办(电话:0873-3900191)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3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资格复审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出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若首位及中位并列,则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若末位并列,则末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红河州委网信办负责,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红河人才网,保持电话畅通。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红河人才网,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为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3:1。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6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其中:百分制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分值+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值)。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红河州委网信办组织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一、考察

考察由红河州委网信办和红河州网络应急指挥中心组织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进行,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二、公示与聘用

由红河州委网信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州委网信办审核同意后,报州人力资源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四、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五、重要提示

(一)急需紧缺人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通过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急需紧缺人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指定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以主动联系红河州委网信办确认报名资格,红河州委网信办将根据报考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是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未尽事宜由红河州委网信办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3-3900191;

(二)监督电话:0873-3900139;

附件:

附件1:2026年红河州委网信办招聘急需紧缺人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9月).pdf

中共红河州委网信办

2026年9月1日

原标题:红河州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7682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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