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辽宁沈阳市文体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社会化选聘子企业副总经理1人公告
一、企业介绍
(一)公司
沈阳市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是由沈阳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的市属国有企业,旨在探索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城市文旅产业提档升级,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文旅品牌,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示范意义的文旅龙头头部企业。公司整合沈阳出版发行有限公司图书出版、发行、印刷、大型文化商场运营等主营业务,并承接沈阳市文旅全产业链优势资源及投资开发项目,串联旅游、文化、动漫、娱乐、体育赛事、餐饮、住宿等相关产业,将以文旅融合发展新优势助推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
(二)选聘企业
沈阳市文体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3月,是沈阳市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二级子企业,主营业务为旅游业务、网络文化经营、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作为文旅重大文体旅项目的投资运营主体和新兴文旅业态的培育主体,旨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沈阳文体旅项目的投资建设,吸引外部资金和优质项目入驻,我市文旅产业的整体活力和竞争力。
二、选聘岗位及职责
沈阳市文体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协助总经理开展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资国企改革要求,执行公司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计划,协助健全项目管理及企业运营相关体系,完成年度及任期经营指标与管理目标。
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准确把握市场动态,深入发掘市场机会,协助总经理组织研究制定公司经营策略、市场拓展计划及业务发展规划,负责策划并推进文旅产业重大项目落地,项目综合收益。
制定公司品牌策略,组织品牌推广、渠道拓展及活动策划执行,构建并维护与外部合作伙伴、政府部门之间的良好关系,拓展产品与服务合作的范围和深度,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打造标杆性文体旅品牌。
研判文旅产业投资趋势,制定公司项目投资策略,编制公司年度及中长期投资规划,组织项目尽职调查、商务谈判、决策文件及合作协议起草,组织项目投资落地;对接产业资本、基金等金融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全面统筹公司项目动态,协调、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下属单位项目推进及改革工作,牵头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矛盾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汇报项目进展及重大事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熟悉文旅商融合综合体项目规划、工程建设、业态把控、招商实施、项目筹开、宣传推广、运营管理全流程工作。
持续分析文旅行业趋势、同类项目发展趋势及消费者需求变化,定期编制经营分析报告,为经营管理优化调整提供决策依据,保持项目市场竞争力。
根据项目需求,配合企业总部进行投融资方案设计,确保项目资金链稳定(含建设期融资、运营期现金流管理);建立项目风险防控体系,识别运营中的潜在风险(如安全事故、商户违约、市场波动等),制定应急预案。
三、报名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具有把握大势的能力,面向全球的眼光、善于执行的水平、引领企业转型创新发展的能力,具有勇于担当、敢闯敢试、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能够有效协调企业内部管理与外联工作,熟悉法律知识,能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的危机公关处理能力以及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的能力。
(二)任职资格条件
具有累计10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经济管理部门相关经历,具有丰富的文旅或“文旅+商业”项目实操经验。
具备同等规模企业的同层级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下一层级正职岗位任职3年以上;具备3年以上大型文旅或商业综合体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全周期管理经验;具有至少1个从策划设计到项目建设、招商实施、招商开业全过程项目操盘经历。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熟悉工程建设及改造各环节流程,包括设计图纸审核、施工方案制定、进度计划编制、消防和结构报批、质量安全监督等。
熟悉文旅或商业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文旅产业扶持政策、商业地产消防规范、环评标准等;具有政企合作项目经验者优先(文旅项目涉及政府审批、文旅基金对接、公共资源协调等)。
具备文旅商综合体业态规划与、招商及运营管理、演艺管理及优化、团队建设与管理的综合能力。具有全国文旅商演融合项目、沉浸式(行进式)演艺项目、综合体内部“商业街区+多元化演艺”项目操盘手经验者优先。
特别者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及背景调查、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发布公告:在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阳光国企、企业微信公众号、透明、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名时间:从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1日17时。
企业报名咨询电话:024-3187120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人员登录沈阳中国国资官网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填写完整后以word版本形式连同附件材料回传至指定邮箱:sywtlzhao mailto:pin2026@163.com,报名登记表及邮件命名:“副总经理+姓名+手机号”,例如:“沈阳市文体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姓名+手机号”;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附件材料包括:上传个人证件和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格式为JPEG、JPG、PNG均可,大小在5—50KB以内,要求图像清晰);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
③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明材料;
④所在单位及个人任职职位相关经历证明材料;
⑤《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手写签字版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主要对报名人员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个人素质等进行审核,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测试环节,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责,任何环节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测试和综合评价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测试和综合评价,测试内容包括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内容,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面试包含初试和复试。以应聘者笔试成绩30%,初试成绩70%的权重,按照应聘者与聘任职位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
(四)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聘任职位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背景调查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人选的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
(五)体检
对组织考察通过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沈阳市国资委网站、阳光国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束后,如无反响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不影响使用的,进入聘任环节,办理相关手续。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
(一)任期制管理
副总经理实行聘任制,原则上不超过三年。采用岗位说明书、权责清单等方式,明确职业经理人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规范与董事会与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人员之间的权责关系。
(二)契约化管理
根据聘任合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同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通过《经营业绩责任书》确定职业经理人的考核内容及指标,实行“一岗一考核”,“年度+任期”的考核模式,确保各项经营目标的有效落实。
六、薪酬管理
(一)薪酬结构
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绩效年薪是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
(二)薪酬兑现
基本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先考核后兑现。年度考核不达标的或按规定应当退出岗位的,扣减当年全部绩效年薪,不设“保底”绩效年薪,取消当年任期激励,任期考核基本称职以下的,任期奖励相应减免,且有权按照《聘任协议》等规定追索扣回已预发的绩效年薪。超额完成考核目标任务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约定激励到位。
七、相关说明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由第三方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文旅产业发展所有。
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文体旅:024-6619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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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日
原标题:沈阳市文体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社会化选聘子企业副总经理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zw.shenyang.gov.cn/rcdwjszl/202609/t20260901_5081889.html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