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如皋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江苏省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全链条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苏疾控〔2025〕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疾控〔2025〕12号)等相关要求,我市拟于2026年8月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遴选已纳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中标产品目录中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参加遴选的企业必须是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的,可由其指定的境内责任人参加遴选。相关企业在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记录,且不存在廉洁风险、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 遴选程序
如皋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委员会根据《如皋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方案》开展遴选。如皋市卫健委、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如皋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遴选全程开展监督指导。
三、遴选材料提交清单及要求
(一)企业材料:生产企业简介(如为进口疫苗需增加境内责任人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疫苗境内责任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授权本地销售员工身份证明、企业诚信记录、安全廉洁承诺书(附件2)、疫苗销售廉洁承诺书(附件3)、药品质量协议、冷链配送方资质证明及运输能力说明(含1份2026年内任意时段沿途即时打印温度记录)、委托关系文件、异常反应监测制度、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处置人员配备(提供本辖区配备人员情况)等按顺序编制材料装订成册,并扫描为PDF电子版,命名为“XX企业参加如皋市疫苗遴选报名材料”。
(二)疫苗产品材料:参与遴选的每种疫苗按照以下清单顺序编制材料疫苗产品材料装订成册,并扫描为PDF电子版,命名为“XX企业XX疫苗参加如皋市疫苗遴选报名材料”。(无法供应的产品请勿提交)。
1.疫苗遴选报名表(附件5)
2.产品质量及安全性资料
疫苗保护效力、安全性、稳定性、免疫原性、免疫持久性及联合接种情况证明资料。包括Ⅳ期临床研究和观察数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析数据、研究文献(SCI、《科学引文索引》期刊和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收录)等。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责任保险资料
(1)2024-2026年购买产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责任保险合同及保额。
(2)2024-2026年期间赔付记录,如赔付协议、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
4.供应及批签发资料
(1)2023-2025年间产品在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范围内供货情况说明,每年附1份南通市区县疾控(不含如皋市)购销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未在南通市范围供货,可提供江苏省内其他区县疾控购销合同1份作为证明材料。
(2)2023-2025年间批签发情况(以表格形式展现年份、每批次签发剂次数、批号、签发时间,年度合计)。
5.企业服务能力
(1)退换货承诺书。(附件4)
(2)在南通市配备的备案服务人员名单、工作地点及服务区域说明(医药代表需提供备案证书、劳动合同、6个月以内社保缴费记录)。
(三)以上装订成册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涉及的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信息表(附件6),该项材料只填写电子表格,于2026年8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rgjkjm@163.com,逾期将视作放弃参加遴选。
五、其他要求
(一)参加遴选的企业需于2026年8月24日-28日(08:30-12:00,14:00-17:30)期间委托本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企业员工身份证明、本企业授权的医药代表备案证明),将企业和疫苗产品材料档(各1册)、电子PDF文档(各1份)送至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裙楼B115办公室。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南路120号,联系人:韩医生,联系电话:0513-68669208。
(二)请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提交遴选资料,经审核发现资料不完整,取消本次参加疫苗遴选的资格。
(三)无论何时何地,如发现提交的遴选材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作出的服务承诺无法正常兑现,销售团队和成员被查实有违规推广行为,如皋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委员会将立即取消该企业产品遴选资格;如已入围遴选供货目录,将立即剔出目录;同时该企业5年内不得参加如皋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附件:
1.如皋市非免疫规划疫苗拟遴选品种
2.安全廉洁承诺书
3.疫苗销售廉洁承诺书
4.退换货承诺书
5.疫苗遴选报名表
6.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信息表
如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如皋市卫生监督所)
2026年8月21日
原标题:如皋市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content/547e9429-a5e4-40de-adb0-4f4778cf12b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